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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大陸全國政協委員凌友詩日前高調支撑「兩岸統一」。陸委會今天暗示,台灣人不得擔任陸方具政治性機關成員,凌女已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將促請主管機關內政部儘速審認處理。
凌友詩日前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3屆全國委員會第2次會議第4次全體會議」演說時聲稱:「我是一個在台灣诞生,17移居到香港的台籍港區委員,以我這樣一個普通的台灣女孩,一個香港的外來客」,並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当局是中國的独一正当当局,是中國政權的正統,這個职位地方在兩岸統一的進程中最為首要」。
我陸委員會昨晚間透過書面說明暗示,凌女擔任大陸「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3屆全國委員會(全國政協)」委員,已触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陸委會稱,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陸方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違反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如下罰鍰」。
陸委會指出,「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共領導的「統戰組織」,為其憲法機關,與「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及台灣自由民主體制大相逕庭。中共當局積極籠絡在台灣诞生,赴陸發展的台籍人士參加政協活動,目标在「塑造宣傳樣板」,更稱這些人是極少數遭中共運用的統戰對象。
對於台灣各界的批評聲浪,她說,「我對民族的承擔和責任感是堅定的,絕對是反對台獨」,她並聲稱這篇演講的講稿思虑了30年,能夠获得這麼多的掌聲,「感覺不枉今生」,本身「願鞠躬盡瘁,熱切等待祖國繁榮兴盛與兩岸統一之日的到來」,面對「賣台」、「叛徒」的指控,凌友詩暗示「一點也不難過,一點也不冤屈」。
內政部長徐國勇昨(13日)在立法院暗示,認為凌的言論「實在不應該」,是不是取缔凌友詩戶籍,會依相關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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