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19-4-26 23:01:45

馬曉光介紹開放台灣居民申請大陸中小學教師資格政策情況

人民網北京1月16日電 (劉潔妍、崔越)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16日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馬曉光主持發布會並答問。

團結報記者提問:請發言人介紹開放台灣住民申請大陸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政策情況。

馬曉光介紹,近日,教诲部、中心台辦、國務院港澳辦聯合印發了《關於港澳台住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凡合适條件,在大陸學習、事情和糊口的台灣同胞,可憑台灣住民栖身証或五年有用期台灣住民來往大陸通行証,也就是俗稱“五年期有用”的台胞証,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這是大陸有關部門繼“31條”以后,為台灣同胞落實同期待遇推出的又一項利好政策。特別是回應了那些已經在大陸就讀師范專業的台灣學生的需求,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本年上半年資格考試日期定在3月9號,報名時間是1月15號到18號,有關具體的情況可以通過中國教诲考試網和教诲部政務新媒體“微言教诲”來查詢。歡迎合适條件的台灣同胞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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