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台胞來大陸投資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細則
人民網北京2月27日電 (記者 燕勐)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27日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安峰山主持發布會並答問。會上,台灣旺報記者提問,日前,大陸在審立外商投資法的時候,海協會張志軍會長提到要將台資視為特别內資,請問今朝有沒有更具體的進一步设法或法規的配套办法?
安峰山暗示,台胞來大陸的投資是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鼎新開放以來,大陸始終是廣大台胞的投資熱土,台胞台企在實現本身發展壯大的同時,也為大陸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首要貢獻。
在當前深化鼎新、擴大開放,、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過程中,我們繼續歡迎、鼓勵和保護台灣同胞來大陸投資,分享大陸的發展機遇,實現更大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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