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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亞洲第一國 台灣同婚2年後合法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9-4-26 17:16
標題: 亞洲第一國 台灣同婚2年後合法
大法官會議認為民法關於婚姻規定,沒有保障不异性別者的婚姻自由權及同等權,昨宣布違憲,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制订,过期未完成、從2019年5月24日起同性伴侶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判決同婚正当化的國家。

平權戰場 轉往立法院

至於未來立法院修法标的目的,應朝著挺同婚團體的訴求直接点窜民法,或是設立「同性伴侶法」等專法,大法官會議認為這是立法构成的範圍,並未下指導棋。蔡英文總統已批示,行政部門須在刻日內送交立院完成修法。

這場同婚釋憲案備受矚目,吸引包含美國、歐洲、日本等多家電視台、通訊社到場採訪,釋憲結果出爐後,半島電視台記者在場連線指出「台灣是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亞洲國家,這是跨時代的時刻」,CNN及BBC当即進行推播報導。

爭取同婚逾30年的祁家威,與男性伴侶因向法院請求辦理公證結婚,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結婚登記遭拒,2度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認為,立法院歷經10年还没有完成同婚相關法案的立法,基於憲法職責,有需要及時作成有拘谨力司法判斷,是以決定受理此釋憲案。

由於台北市当局也主張民法婚姻章違憲,大法官會議決定併案審理,並在2個月前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辯論,昨颁布解釋文,認定民法972條至982條規定,沒有讓不异性別2人得為經營配合糊口的目标,建立具备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恒結合關係屬違憲。

繁衍後代 非結婚要件

大法官指出,婚姻章並未規定異性兩人結婚須以生养能力為要件,同性不克不及生與分歧性別不克不及生或不生的結果一樣,以是不克不及以傳宗接代為由,未使不异性別兩人得以結婚。

關於法務部長邱太三憂心,未來先人牌位算「考」還是「妣」的問題,及憲法法庭鑑定人、中心差人大學传授鄧學仁憂心的親子收養等,大法官會議指出,除民法婚姻章外,其他部门都不在解釋範圍,未來關於同婚衍生的繼承、收養等規定,仍懸而未決。

反同咆哮 要小英下台

昨在司法院外的反對同性婚姻的幸福盟等團體,得悉釋憲結果後,群起激憤怒喊「釋憲無效、司法蒙羞、全民公投」他們在雨中抗議,激動落淚咆哮「蔡英文下台!」,别的,司法院網站也因太多網友關注點閱,瞬間湧入多量網友搶看,導致司法院網站大當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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