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發放首個“台灣居民居住証”
人民網太原9月5日電 (喬慧) 9月5日,山西公安機關正式向申請辦理“台灣住民栖身証”的台灣同胞郭师长教师發放了栖身証,這也是山西發放的首個“台灣住民栖身証”。據领会,9月1日,國家《港澳台住民栖身証申領發放辦法》正式實施。在山西的台灣同胞郭师长教师,在得悉9月1日便可申領台灣住民栖身証动静后,第一時間即趕到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千峰派出所受理點申請辦理。經當地公安機關審核,郭师长教师很快即順利辦理了栖身証。他同样成為栖身在山西的台灣同胞中,首個獲得這一栖身証的人。
據山西省公安廳有關方面負責人介紹,《港澳台住民栖身証申領發放辦法》是在中心已出台多項便当港澳台同胞在內地(大陸)糊口、發展和創業的政策基礎上,為進一步增進港澳台住民福祉而推出的又一重大舉措,充实體現了支撑港澳台同胞同享國家發展機遇的誠心和愛心。
據港澳台同胞反应,以往利用往來內地(大陸)通行証,在辦理網上購票、自助取票、旅館留宿、金融業務等方面,存在許多不便当問題。每次碰到這種情況,都必要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証明本身的身份。
現在,國家出台《港澳台住民栖身証申領發放辦法》后,港澳台住民可以申請辦理在內地(大陸)的栖身証,並且是以可以在內地(大陸)享受“3項權利、6項根基大众服務和9項便当政策办法”。“3項權利”,是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利用住房公積金等權利﹔“6項根基大众服務”,是義務教诲、根基就業、大众衛生、文化體育、法令支援和其他法令服務等大众服務﹔“9項便当政策办法”,是在栖身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証、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与職業資格、辦理生养服務登記和在內地(大陸)留宿旅館、乘坐國內交通運輸东西、辦理金融業務、與內地(大陸)住民同期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及文化娛樂商旅消費等。《港澳台住民栖身証申領發放辦法》的出台,極大处所便了港澳台住民在內地(大陸)的糊口、發展與創業。
據山西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介紹,為便利港澳台同胞辦理相關証件,山西公安機關今朝已經在全省各地設立了業務受理點150個,在晉台灣同胞可以就近辦理港澳台住民栖身証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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